|
| 壹、 |
|
目的: |
| |
|
本項青年才藝選拔活動用以媒合遴選共組青年傑出搖滾樂團,配合『2010台灣武術文化節in高雄』活動,進行『愛與勇氣--文武合藝』青年搖滾演唱。讓傳統武藝年輕化;讓青年力量引爆武學的搖滾靈魂;讓武術文化匯集更多年輕族群的熱愛參與人潮。 |
|
| 貳、 |
|
組織: |
| |
|
主辦單位:中國青年安和策進會 臺灣武藝文化研究協會
協辦單位:八里芭達桑原住民主題餐廳
選拔地址:台北縣八里鄉觀海大道111號
聯絡地址:台北市中正區館前路20號8樓805室 聯絡電話:(02)23753389
傳真電話:(02)23887018。 E-mail:cypa1991@gmail.com
邀請協辦單位:
(一).邀請各級學校社團協辦並提供海報張貼。
(二).邀請各家音樂教室協辦並提供海報張貼。
(三).邀請愛好音樂單位協辦並提供海報張貼。 |
|
| 參、 |
|
活動日期: |
| |
|
(一).2010年10月31日(週日)樂團報名交件截止日(填具報名表、作品光碟)
(二).2010年11月04日(週四)樂團選拔資格審核。
(三).2010年11月07日(週日)公佈樂團選拔合格名單。
(四).2010年11月14日(週日)舉辦青年傑出搖滾樂團現場選拔。
(五).2010年11月14日(週日)青年傑出搖滾樂團媒合遴選
(視現場時間狀況調整)。 |
|
| 肆、 |
|
報名辦法: |
| |
|
(一).
參加對象: 邀請熱愛音樂,願為公益發聲之青年們組成樂團報名參加,形式為樂團表演。
(二).
報名方式:
- 99年10月31日截止收件,掛號郵寄報名。
- 郵寄:100台北市中正區館前路20號8樓805室 中國青年安和策進會 收
- 請備妥下列資料
| (1). |
|
報名表乙份 |
| (2). |
|
樂團團員每人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|
| (3). |
|
樂團團體照乙張(清晰,註明各團員姓名) |
| (4). |
|
樂團簡介、曲風、經歷、團員介紹(設主唱一人及伴奏若干人,人數不得少於3人) |
| (5). |
|
參選作品光碟乙份。
演唱自選曲一首,由樂團自行決定,曲風不拘不限語言、自創或非自創均可。
作品光碟表演時間以5-6分鐘為原則。 |
| |
|
|
| |
|
曲目若有侵權違反著作權法等訴訟案件,由樂團自行負責處理。 |
|
|
| 伍、 |
|
選拔規定: |
| |
|
(一).
第一階段—資格審核:(2010年11月04日)審核樂團資格後進入第二階段現場選拔。
(二).
第二階段—現場選拔:(2010年11月14日)
1‧ |
|
形式為樂團表演,可設主唱一人及伴奏若干人,各隊人數以不少於3人。 |
2‧ |
|
現場演唱自選曲一首,由樂團自行決定,曲風不拘不限語言、自創或非自創均可。 |
3‧ |
|
參選樂團須全程在場,除中場休息時間外,若有隊伍擅自離場者,將取消其參選資格。 |
4‧ |
|
參選樂團自行攜帶自選曲之歌詞曲譜,並影印7份分送評審委員以供參考。曲譜一律採用。
原版或經授權使用之樂譜,若有違反規定者其法律責任自行負責。會場開放自行錄音錄影,主辦單位概不提供相關設備與本次活動影音資料借用,如不欲他人錄音錄影,請於報到時告知俾便於播報注意事項時特別宣布。 |
5‧ |
|
現場選拔時的參選團員,與報名繳交資料時所填報團員有不符者,一律不予計分。 |
6‧ |
|
除爵士鼓、音響由主辦單位提供,其餘樂器及道具由各樂團自備。 |
7‧ |
|
禁止採用卡拉OK伴唱或MIDI預錄播放模式參賽。 |
8‧ |
|
樂團表演進行時,除工作人員外,非該樂團團員均不得上台。不得任意干擾演唱者。 |
9‧ |
|
各樂團應遵從主辦單位安排之出場順序。表演曲目不得於賽程中任意逕予更換。 |
(三)
評分標準:
1‧ |
|
以2010年10月31日前繳交之報名資料及作品光碟為基本評分15%。 |
2‧ |
|
音樂表現及技巧:25%;舞台魅力20%;整體造型:20%;台風穩定:20%。 |
3‧ |
|
評審委員人數採單數,如評審委員未足額,採出席委員評定之總分平均數,做為未出席委員之評分後再依分數平均法計算 。 |
4‧ |
|
評分方式採分數平均法,若遇同分者則以同分者再採點計算。如仍同分同點,則以同分同點者由評審當場以多數票選決定之。 |
5‧ |
|
各樂團表演時間限定6-10分鐘以內。每超過或不及一分鐘以內扣總平均分數一分;每超過或不及二分鐘以內扣總平均分數二分,依此類推。 |
6‧ |
|
傑出樂手獎由評審以多數票選決定之。 |
四) 選拔活動流程:
時 間 |
|
流 程 |
|
AM:10:00-AM:11:00 |
|
工作人員進場佈置 |
AM:11:00-AM:12:00 |
|
參選樂團辦理報到,進行順序抽籤 |
AM:12:00-PM:13:00 |
|
午餐時間,評審進場準備 |
PM:13:00-PM:15:00 |
|
進行選拔活動(上半場) |
PM:15:00-PM:15:10 |
|
中場休息 |
PM:15:10-PM:17:10 |
|
進行選拔活動(下半場) |
PM:17:10-PM:17:30 |
|
評審公布傑出樂團獎、傑出樂手獎
頒獎 |
PM:17:30-PM:18:00 |
|
選拔活動結束,工作人員進場整理 |
|
|
青年傑出搖滾樂團媒合遴選 |
|
|
| 陸、 |
|
報名注意事項: |
| |
|
(一)
選拔過程衍生之肖像使用權與智慧財產權,均屬中國青年安和策進會(簡稱本會)所
有,參選樂團不得異議。
(二)
所有報名手續完成後,均以收到本會確認通知,才算完成報名。
(三)
若有欺瞞或偽造資料情事,本會將取消其參選資格。
(四)
繳交資料恕不退件,並同意於媒體宣傳使用。
(五)
樂團團員名單如有更改,請於11月06日前通知本會,以利投保公共活動意外險作業。 |
|
| 柒、 |
|
獎勵辦法: |
| |
|
(一)
獎勵標準:
依照全體評審委員評分加總後,各該參選樂團其平均分數之高低分別名次。
(二)
獎勵名額及辦法:
1‧ |
|
傑出樂團獎:共計3隊。分別獲頒獎金新台幣15,000、10,000、5,000元及優選獎狀存念。 |
2‧ |
|
傑出樂手獎:最佳主唱獎:共計1人。獎狀一紙。禮品一份。
最佳鼓王獎:共計1人。獎狀一紙。禮品一份。
最佳吉他手獎:共計1人。獎狀一紙。禮品一份。
最佳貝斯手獎:共計1人。獎狀一紙。禮品一份。 |
3‧ |
|
優勝獎勵名額視實際參選樂團數量決定,本會必要時可予以調整。 |
(三)
媒合遴選:
選拔評分最高之前三名樂團及四位傑出樂手,除分別頒贈獎金或獎品及優選獎狀存念
外。將獲有優先進行媒合遴選,共組青年傑出搖滾樂團;為代表本會之形象代言樂團,參與國內外多項活動演出,登上不再是青年夢想的絢爛舞台。本次獲選之傑出樂團樂手
(1).
將獲派共組本會青年傑出搖滾樂團,定期團練、培訓,擇優代表分赴國內外巡迴公演。
(2).
將獲派為主辦單位與高雄市政府舉辦『2010台灣武術文化節in高雄』活動代言樂團。於2010年12月4日赴高雄市立文化中心,12月11、12日赴高雄高級中學綜合體育館表演。
(3).
將獲派為本會籌辦之2011年度多項國際參訪、兩岸交流、建國百年匯演,獎助出國表演。 |
|
| 捌、 |
|
附則: |
| |
|
- 參選樂團(包括樂團家屬)應服從本會的評判,對評判委員所為之評分及其他技術性、學術性者不得提出抗議。若以非理性之方式抗議(如侮辱主辦單位、意圖癱瘓及妨礙比賽之進行、對本會之工作人員咆哮甚至人身侵犯…) 本會得以蒐集相關事證作適當處分,並保留法律追訴權。
- 如有意見或申訴事項,須由領隊向報到組以書面方式提出;申訴事項以比賽規則秩序及參
選樂團資格疑議為限,並應於成績公布後一小時內為之;如對參選樂團團員資格提出疑議申訴,應於該隊伍離開選拔現場以前為之否則不予受理。 |
|